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醒-安全防范短信模板
【XX物业】尊敬的xx业主,开发区物业提醒您根据《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第二条的规定,本市越秀区、海珠区、荔湾区、天河区、白云区、黄浦区范围内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、爆竹。随意燃放烟花、爆竹将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,切莫以身试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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